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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年)(22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年)(22页).pdf(22页珍藏版)》请在本站上搜索。 1、“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年)2024年9月“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序言序言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家好!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从古老的水乡乌镇出发已经走过了五年的时光。五年来,我们携手共进、深化合作,为各方架起了一座促进经贸畅通、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桥梁”,联通了一条推动互学互鉴、助力繁荣发展的纽带。在此,我谨代表秘书处,向一直以来关心合作机制成长、支持合作机制建设的各方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的开局之年。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在各国税务部门、相关国际组织和学2、界业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五年来,合作机制致力于积极维护全球税收治理的多边主义,聚焦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提高税收确定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共建国家关切,以论坛、研讨、主题日等活动为平台,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搭建舞台,倡导多边税收共治理念,帮助共建国家加入全球税收治理“朋友圈”,为重塑国际税收治理提供新的制度性安排。合作机制致力于促进征管能力提升,务实聚焦共建国家能力建设需求,构建起覆盖英语、汉语、俄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地区的多语种培训机构网络,建立起以“税收制度”“税收征管及数字化”“税收营商环境及纳税服务”“税收合作”为主题的课程体系,搭建起专业化、国际化3、的专家师资团队,帮助共建国家税务官员掌握应对国际税收新规则所需的专业知识,切实加强共建国家税收征管能力。过去的一年,合作机制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围绕税收领域热点议题举办专题研讨、主题日活动、培训项目,充分彰显税收合作广度,深耕税法库、期刊等知识产品建设,全面体现税收合作深度,加强互学互鉴、互帮互助,有力展现税收合作温度。为了更好地展示合作机制建设情况,回馈各方的关心和支持,这些进展都将在本 年报 中逐一呈现。“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序言本 年报 将于2024年9月在香港举办的第五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期间发布。此次论坛是推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多边4、税收合作成果落实的务实之举,届时来自世界各地的合作机制相关方将围绕“深化税收征管合作 服务高质量共建 一带一路”主题,交流最佳实践,探讨实现路径。我们期待同各方携手提升税收征管能力,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大道不孤,众行致远。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定能将合作机制打造为促进共建国家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实现联合国 2023可持续发展目标 的国际合作平台典范,更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王道树“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秘书长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2024年9月目 录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 目录第一部分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简介.07一、概述.5、07二、组织机构.08三、合作机制各参与方(截至2024年8月).09四、合作机制领导层(2023.9-2024.9).10第二部分 秘书处情况.11一、简介.11二、职责.12第三部分 第四届论坛情况.13一、基本情况.13二、主要内容回顾.14三、成果.18第四部分 会议和活动情况.20一、线上会议.20驻华使馆官员走进合作机制秘书处.22三、主题日活动线上研讨会.22四、“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工作交流活动.24“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合作机制简介07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 目录第五部分 联盟建设情况.26一、背景情况.26二、工作进展.27第六部分 工作组情况.36、0一、成立背景.30二、组建情况.30三、运行目标.32四、阶段性运行情况.32第七部分 网站及期刊情况.35一、官方网站建设.35二、“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发展情况.36第八部分 专家咨询委员会情况.37一、委员会简介.37二、成员简介.38第一部分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简介01一、概述“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是支持“一带一路”倡议辖区间的非营利性官方税收征管合作机制。2019年4月,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论坛期间,34个国家(地区)税务部门作为成员、22个国家(地区)税务部门和国际组织作为观察员共同签署了 “7、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 谅解备忘录),标志着合作机制正式成立。(一)愿景合作机制旨在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合作,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实现联合国 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 提出的包容性、可持续发展。(二)目标合作机制支持、补充和完善联合国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定和转让定价规则、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以及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全球论坛等倡导的现行国际税收标准。为此,合作机制旨在通过在坚持依法治税、提高税收确定性、加快税收争议解决、提升纳税服务、加强税收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税收合作、分享最佳实践,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三)各方评价乌8、拉圭税务局局长玛格丽塔法拉尔表示,非常荣幸成为合作机制的创始成员之一,并深度参与合作机制建设。感谢合作机制、论坛和“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提供的平台,促进了各国税务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衷心祝愿合作机制稳步发展,取得更大成效。新加坡国内收入局局长吴伟忠表示,新加坡税务局得益于参加合作机制相关活动,同其他税务机关开展经验交流、互学互鉴。展望未来,期待进一步强化同合作机制各方在跨境税收争议预防和解决方面的深入合作。印度尼西亚财政部税务总司国际税务司“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合作机制简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合作机制简介0809司9、长梅卡尔萨特里亚乌塔马表示,衷心感谢合作机制一直以来对我们的大力支持,感谢联盟为我们提供了广泛而多样的线上税收主题培训,希望合作机制今后继续致力于国际税收方面的重大变化,推动税收领域合作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匈牙利国家税务和海关局中央管理规划分析部副部长巴拉兹柯特兹表示,非常感谢合作机制,特别是在能力建设领域提供的宝贵资源。同时,我们注重联盟培训网络蕴藏的巨大价值,通过在线课程和视频录制分享我们的经验做法,为各方提供参考借鉴。秘鲁共和国驻华大使一等秘书弗朗西斯科加西亚表示,合作机制架起“一带一路”税收领域的“桥梁”,最终受益者是各国和各地区企业。合作机制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可以改10、善参与国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税收环境。阿尔及利亚驻华使馆参赞斯迈尔哈勒福伊认为,合作机制注重税收征管经验交流,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了分享理论研究成果及先进实践的机会,有助于各国建立起更加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对合作机制的未来发展充满期待。二、组织机构合作机制由理事会、秘书处、论坛和联盟四个部分构成。成员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理事)观察员论坛秘书处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联盟“一带一路”税务学院(联盟主席)(一)理事会理事会为合作机制的最高决策机构,面向参与“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的国家(地区)开放,理事会成员由签署 谅解备忘录 的相关国家(地区)税务机关构成,理事会设观察员和专家咨11、询委员会。理事会设一名主席和四名副主席:理事会主席同时为当年度论坛主席,任期为相邻两届论坛的间隔时长;理事会副主席须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若在副主席任内,副主席所在国家(地区)税务机关负责承办论坛,则副主席自动升任理事会主席和论坛主席;同时,经理事会批准,增补一名理事会副主席。(二)秘书处秘书处为合作机制的日常执行机构,非法人实体,常设在中国北京,负责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协调论坛和联盟的运行,理事会成员和观察员可指派一名代表参与秘书处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名。秘书长为秘书处的最高长官,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履行职责,均由理事会任命,任期均为三年且可连任。(三)12、论坛论坛是理事会授权的年度非营利官方活动,由理事会成员按照其所在国家(地区)英文名称首字母顺序轮流举办,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国际组织、学术机构、跨国企业和其他相关方提供沟通平台。(四)联盟联盟由自愿加入的理事会成员或观察员依托该国家(地区)已有的税务培训机构组成,按照共同原则开展培训、研究和技术援助活动,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目前,共成立中国扬州、中国北京、中国澳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五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联盟主席须为加入联盟的理事会成员理事,由理事会任命,任期三年,可连任。三、合作机制各参与方(截至2024年8月)(一)理事会成员(36)阿富13、汗、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孟加拉国、柬埔寨、喀麦隆、中国、刚果(金)、吉布提、埃塞俄比亚、加蓬、冈比亚、格鲁吉亚、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科威特、中国澳门、蒙古、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卢旺达、萨摩亚、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塞拉利昂、斯洛伐克、索马里、南苏丹、苏丹、苏里南、塔吉克斯坦、阿联酋、乌拉圭。(二)理事会观察员(30)亚美尼亚、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厄瓜多尔、德国、希腊、匈牙利、伊朗、意大利、列支敦士登、马来西亚、摩洛哥、缅甸、新西兰、秘鲁、卡塔尔、韩国、沙特阿拉伯、新加坡、西班牙、东帝汶、泰国、乌克兰、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经合组织工商咨询委员14、会(BIAC)、美洲税收管理组织(CIAT)、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国际商会(ICC)、国际税收与投资中心(ITIC)、西非税收管理论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二部分 秘书处情况11“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合作机制简介10(WATAF)。(三)联盟成员(20)阿富汗、孟加拉国、柬埔寨、喀麦隆、中国、吉布提、加蓬、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科威特、中国澳门、蒙古、尼日利亚、卢旺达、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索马里、泰国、乌克兰、乌拉圭。(四)联盟合作方(14)安哥拉、亚美尼亚、塞浦路斯、印度尼西亚、伊朗、新加坡、南苏丹、塔吉克斯坦、非洲税收管理15、论坛、中国国际商会、美洲税收管理组织、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莱顿国际税法中心、维也纳经济大学奥地利和国际税法学院全球税收政策中心。四、合作机制领导层(2023.9-2024.9)理事会主席:莱万卡卡瓦格鲁吉亚税务局局长理事会副主席:玛格丽特法拉尔乌拉圭税务局局长秘书长:王道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理事会副主席:达夫特拉佐达纳萨塔罗穆钦姆塔吉克斯坦税务局局长理事会副主席:詹尼巴克帕卡班古拉(2023.12至今)塞拉利昂国家税务局局长副秘书长:叶尔梅克卡扎别尔杰诺夫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国际合作部主任理事会副主席:哈立德阿里阿勒布斯塔尼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局长理事会副主席:图玛阿达玛亨托卡玛拉(16、2023.9-2023.12)曾任塞拉利昂国家税务局局长联盟主席:容光亮澳门财政局局长第二部分 秘书处情况02一、简介(一)设置秘书处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其办公场所已于2019年9月正式启用。理事会成员和观察员可派员参与秘书处工作,亦可安排人员在中国境外远程网络办公。“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三部分 第四届论坛情况13“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二部分 秘书处情况12(二)秘书长秘书长为秘书处的最高长官,由理事会任命,任期三年,可连任。理事会应任命一名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履行职责,任期三年,可连任。1.秘书长的职责(1)主持合作机制的日常工17、作;(2)列席理事会会议,享有发言权但无投票权;(3)执行经理事会批准的合作机制规章制度;(4)经理事会批准,根据需要聘用或辞退秘书处工作人员;(5)向理事会汇报秘书处履职情况。2.历任秘书长(1)廖体忠(2019.5-2019.10)(2)王道树(2019.10至今)二、职责1.负责筹备和组织理事会会议;2.执行理事会决议,协助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及理事履行职责;3.协助理事会成员筹备论坛;4.组织协调联盟培训、研究及技术援助项目等事务;5.准备合作机制年度工作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和批准;6.协助开展内、外部审计,向理事会提交审计报告;7.协助理事会开展资金筹措和管理等工作,审核资金来源并代表18、理事会接受或者拒绝资金;8.负责起草或修改合作机制有关规章制度并报理事会批准;9.负责保存合作机制相关资料;10.负责管理理事会成员、观察员的加入和退出申请。第三部分 第四届论坛情况03一、基本情况北京时间9月11日下午,以“包容开放 携手前行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题的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开幕,来自32个国家和地区、25位税务部门负责人,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10个国际组织以及部分跨国企业代表共300余人出席论坛。根据 谅解备忘录 有关规定,本届论坛期间,理事会宣布格鲁吉亚税务局局长莱万卡卡瓦为第四届论坛主席和合作机制理事会主席,塔吉克斯坦税务局局长达19、夫特拉佐达纳萨塔罗穆钦姆增补为合作机制理事会副主席。理事会会议期间还介绍了新任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德勤全球税务政策负责人阿尔伯特贝克、非洲税收管理论坛执行秘书巴巴通奥拉达波、普华永道全球税务政策副负责人埃德温维瑟和美洲税收管理组织执行秘书马西奥费雷拉韦迪。“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三部分 第四届论坛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三部分 第四届论坛情况1415在为期三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整体规划、税收法治和征管透明度、减轻税费负担、简化税收遵从、数字技术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的应用、争议解决机制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多个议题进行深20、入交流,就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达成重要共识,发布 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联合声明。二、主要内容回顾第四届论坛采用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形式举办,为各方搭建重要沟通交流平台。论坛由开幕式主旨演讲、六项议题研讨和工商业税收对话环节构成,主要内容如下:(一)开幕式主旨演讲第四届论坛开幕式上,格鲁吉亚财政部部长拉沙胡齐什维利向与会代表致欢迎词。合作机制秘书处秘书长、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了合作机制最新工作进展,联盟主席、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局长容光亮介绍了联盟工作最新进展。阿尔及利亚税务局局长阿梅尔阿卜德拉提弗对格鲁吉亚税务局承办本次论坛表示赞赏,介绍阿尔及利亚承办第三届论坛以21、及其担任理事会主席期间取得的积极成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主旨演讲中回顾自合作机制成立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分享了中国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并就进一步优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营商环境提出三点倡议。(二)六项议题研讨1.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整体规划南非税务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税收与投资中心、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代表就此项议题发表主旨演讲。南非税务局局长爱德华基斯韦特分享了南非税务局在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方面的各种举措和宝贵经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事务部收入管理一处处长黛布拉亚当斯分享了全球经济整体表现和税收趋势,以及企业和国家在税收遵从和税收征管方面面临的挑战。国际税收22、与投资中心主席丹尼尔威特分享了影响未来国际税收的三大趋势。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主席崔慶昭介绍了中国香港作为连接中国内地和相关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和商业投资平台的作用。2.税收法治和征管透明度中国香港、哈萨克斯坦、非洲税收管理论坛、安永从税收法治和税收征管透明度的角度分享实践经验。中国香港税务局局长谭大鹏分享了税收征管透明度的发展情况以及香港税务局向纳税人传递税收信息的具体做法。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副主席凯拉特米亚托夫分享了哈萨克斯坦在税收管理方面的创新举措。非洲税收管理论坛执行秘书长洛根沃尔特在主旨演讲中指出,税收透明度有助于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增强公众信任、促进税收遵从。安永会23、计师事务所全球政府和风险税务负责人克里斯托弗桑格分享了数据、税收制度和税收法治透明度经验。3.减轻税费负担阿尔及利亚、格鲁吉亚、普华永道代表全面介绍了减轻税负的制度建设情况。阿尔及利亚税务局副司长莫罕德阿梅尔分享了阿尔及利亚的税收体系、减轻税收负担的措施、简化税收流程的措施以及促进投资、科学研究和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格鲁吉亚税务局分析中心副主任阿尔塞纳特夫多拉什维利分享了提高税收和海关关税遵从度、促进治理能力可持续发展、加强国际合作这三者之间的紧密联系。普华永道事务所全球税收政策副主管合伙人埃德温维瑟分享了税收体系在筹集收“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24、三部分 第四届论坛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三部分 第四届论坛情况1617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方面的重要性。4.简化税收遵从伊朗、安哥拉、亚美尼亚、新加坡、西非税收管理论坛、毕马威从简化税收遵从的角度分享了经验。伊朗国家税务局局长赛义德穆罕默德哈迪索布哈年分享了简化直接税、建立全面的税务数据库、加强对销售点和纳税人系统的立法监管以及实施更严厉的惩罚等措施,以提高纳税遵从度。安哥拉税务局董事会成员蒂亚戈科代罗多斯桑托斯在主旨演讲中指出,通过加强宣传、指导和提供全面的税务课程,可以构建税企共同简化税收遵从的稳固关系。亚美尼亚共和国国家收入委员会副主席阿肖特穆拉迪扬分享了25、可通过大数据应用、人工智能、税收欺诈预测、精确监管以及税收审计等对纳税人行为产生影响,提高纳税遵从。新加坡国内收入局助理局长白植瑜分享了新加坡税务局的税收遵从与服务框架,包括顶层设计的精准性、税款缴纳服务的准确性、行为促进的连续性和税收支付概念的正确性。西非税收管理论坛执行秘书长巴巴通奥拉达波通过分析纳税人对纳税遵从的态度和行为,以及政府政策对纳税遵从的影响,分享了税收遵从的内涵和重要意义。毕马威全球税收政策负责人格兰特沃德尔约翰逊分享了关于全球最低税的相关信息。5.数字技术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的应用印度尼西亚、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沙特阿拉伯、美洲税收管理组织分享了各自在信息技术和税收营商环26、境改善方面的经验。印度尼西亚财政部税务监督和执法部长助理伊万朱尼亚尔迪分享了财政部长办公室在利用信息技术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经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收入委员会副主席索列佐达阿尤布琼马鲁夫分享了塔吉克斯坦面临的税收主要任务是从完全的财政职能转变为基于与纳税人建立伙伴关系的发展服务型税收模式。格鲁吉亚税务局系统方法司首席专家利卡乔普颜分享了格鲁吉亚的现代税收债务管理,旨在提高税款及时缴纳率,减少欠税金额。沙特阿拉伯天课税务和海关总局电子发票项目负责人奥马尔阿尔穆萨分享了沙特阿拉伯实施电子发票措施的情况。美洲税收管理组织税务学习和研究主任圣地亚哥迪亚兹萨拉尔德米格斯分享了如何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税收营商环境27、,重点介绍了背景分析、数据采集策略、数据应用技术以及人工智能集成等方面的内容。6.争议解决机制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阿联酋、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德勤事务所、华为分享了在争议解决方面的经验做法。阿联酋联邦税务局税务合规司司长萨拉哈布希分享了建立现代税收体系以解决争议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执委会成员、税收服务部主管维克托范科默分享了组织争议和上诉程序的措施。德勤事务所全球税收政策负责人阿尔伯特贝克分享了德勤开展的三项调查,分别是2023年全球税收收入调查、税务争议解决调查 和 跨国公司应对企业税务调查的反应。华为全球税收政策与确定性负责人丹尼尔托伊思分享了处理争议的各种方法,包括28、提供一致的税务指导、基于风险的合规控制、确定性约束性裁决、有效的和公平的税务审计计划以及合作关系。(三)工商业税收对话环节国际商会税收委员会名誉主席、西门子公司税务部门总裁克里斯丁凯瑟分享了税“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三部分 第四届论坛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三部分 第四届论坛情况1819三、成果论坛取得了六项重要成果,相关成果文件已在合作机制官方网站(www.brita-com.org)发布。(一)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联合声明各方一致认同“一带一路”倡议取得的成就,肯定合作机制各方在深化沟通交流、提升征管能力等方面取得的丰硕29、成果,赞同在增强税收信息透明度、简化税收遵从、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共享优质资源、持续提升税收征管现代化和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携手构建和维护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全球经济复苏和发展。(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3-2025)各方同意加强务实合作,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重点致力于通过健全法治体收的重要性以及税率和税收抵免对投资的影响。联合国发展资金办公室国际税收合作和贸易负责人麦克兰纳德分享了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见解,并阐释了企业参与争议解决的重要性。多方参与了提高税收确定性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相关讨论,包括尼泊尔税务局局长迪格30、哈拉杰迈纳利,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主席崔慶昭,华为全球财务(英国)公司税收政策负责人克莱夫巴克斯特,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先生。系、提升立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等,强化税收法治保障水平;通过深化数字技术运用,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协同等,持续提升税收征管服务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通过拓展征纳信息沟通渠道,加强税收信息透明度建设;通过简化税收遵从,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通过深化税务部门主题日活动,推进税企之间平等开放专业的交流对话;通过健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课程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能力支撑。(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最佳实践各方高度评价合作机制官方31、网站和 “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发布合作机制相关方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的最佳实践做法及实施成效,并赞同进一步加强成果汇集,为各方互学互鉴提供优质资源。(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题日活动各方对在 努尔苏丹行动计划(20222024)下,围绕中国、东南亚国家、非洲国家、中东国家和欧亚国家税收基本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创新举办加强税企沟通的线上主题日活动予以肯定,支持进一步加大传播推介力度,更好展示相关各方参与合作机制建设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丰硕成果。(五)联盟课程体系1.0版成果展示各方对联盟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目标导向,围绕“税收制度、税收征管及数字化、税收营商环境及纳税服务、税收合作”4个32、主题,打造联盟课程体系1.0版,并邀请全球近百名税务专家和税务官员参与课程录制表示充分肯定,一致赞同对已成功上线的63门课程和分批启动的30期线上培训,加强成果展示运用,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能力提升。(六)“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3)各方同意 报告 从秘书处运行、联盟建设、专题研讨会、工作组工作进展、网站建设、期刊出版等8个方面,集中展现第三届论坛以来合作机制的建设情况和运行成效,并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合作机制不断深化,共同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整体优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四部分 会议和活动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33、4)第四部分 会议和活动情况2021第四部分 会议和活动情况04为深化合作机制相关方沟通,加强交流和分享,2023年9月以来,合作机制举办多场不同级别、不同主题会议,具体情况如下:一、线上会议(一)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信息化专题线上业务研讨会1.活动介绍2023年12月5日晚,以“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经验分享”为主题的线上业务研讨会顺利召开,来自20多个国家(地区)的合作机制相关方代表200余人参加。2.研讨情况会上,信息化工作组主席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代表对该工作组前期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简要介绍后续安排及预期成果;匈牙利国家税务与海关总署代表分享了新技术在税收数据获取、风险分34、析、数据模型等方面的应用;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代表介绍了其利用电子发票信息追踪系统提高征管水平的相关经验;中国税务部门代表从服务税务局长、纳税人、税务员工和国家治理等角度分享了中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实践探索;印度尼西亚财政部税务总局代表就本国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历程、核心征管系统等进行了介绍。现场问答环节,包括中方在内的各国与会代表就主旨发言内容进行交流,互动氛围热烈。实践经验交流分享环节,香港税务局和澳门财政局代表分享了各自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历程。3.研讨成果此次会议围绕信息化专题开展研讨,促进相关方间沟通交流、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形成共商共建共享、互学互助互鉴的良好氛围,为第五届35、论坛贡献高质量成果。https:/www.britacom.org/news/seminar/(二)提高税收确定性专题线上业务研讨会1.活动介绍2023年12月12日晚,以“税收确定性新进展和经验分享”为主题的线上业务研讨会顺利召开,来自20多个国家(地区)的合作机制相关方代表160余人参加。2.研讨情况会上,维也纳经济大学全球税收政策中心代表强调提高税收确定性的重要性,呼吁通过国内国际合力解决税收争议;意大利皮亚琴察天主教大学教授从事先裁定、相互协商程序和支柱二背景下的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等角度进行分享;格鲁吉亚税务局代表分享了其在增加税法透明度、税收事先裁定和税收争议解决等方面取得的最新进展;36、中国税务部门代表就中国在税法制定、执行和国内争议解决方面的相关经验做了介绍;印度尼西亚财政部税务总局代表就本国的税收确定性实践和经验展开讲述。3.研讨成果此次研讨会结合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特点,重点对提高税收确定性相关实践,化解税务争议途径、国际税收规则和体系改革带来的挑战等内容开展调查和深入讨论,增强跨境投资贸易税收“确定性”,提升跨境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经验借鉴。https:/www.britacom.org/news/seminar/(三)提高税收确定性专题线上研讨会1.活动介绍2024年3月28日,以“提高税收确定性国际经验分享”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37、顺利召开,来自20多个国家(地区)的合作机制相关方代表260余人参加。2.研讨情况会上,非洲税收管理论坛执行秘书洛根沃尔特先生分享了非洲国家提高税收确定性的经验和做法;塞尔维亚共和国税务局市场和公共关系部门负责人玛丽亚娜马尔科维奇女士介绍了塞尔维亚优化纳税服务的最新进展,以及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新态势和提高纳税人自愿守法水平的未来计划;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地区税收政策负责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悉尼)合伙人大卫沃特金斯先生从澳大利亚视角解读了税收确定性的概念,并分享了澳大利亚税务局对提高税收确定性的实践经验;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国际税务及关系司转让定价及争议解决处主管吴佩珊女士就新加坡国内外税收38、争议解决机制进行讲述,主要涵盖建立全面的税收条约网络、相互协商程序、预约定价安排、参与国际论坛等;澳门财政局法律顾问布鲁诺达席尔瓦博士就一般反避税规则和税收确定性进行了介绍。3.研讨成果2024年是 努尔苏丹行动计划(20222024)的收官之年,经此次会议沟通,工作组联合主席、成员及合作机制秘书处,就工作组进展报告的框架、内容、分工等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专题研讨,分享理论研究成果及先进实践经验,供各方互学互鉴。https:/www.britacom.org/news/seminar/“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四部分 会议和活动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39、024)第四部分 会议和活动情况2223驻华使馆官员走进合作机制秘书处1.活动介绍织如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代表应邀访问秘书处,并参加了关于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合作的圆桌会议。2.研讨情况在圆桌会议上,阿尔及利亚驻华大使馆三、主题日活动线上研讨会2024年4月18日,哈萨克斯坦、阿尔及利亚、塔吉克斯坦、蒙古、埃塞俄比亚、刚果民主共和国、喀麦隆、秘鲁和阿塞拜疆等在内的“一带一路”参与国驻华使馆官员以及国际组参赞斯迈尔哈勒福伊、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一秘劳珊伊兹巴萨罗娃、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黄素华发表主旨演讲。他们分享了参与合作机制建设的经验,表达了继续在合作机制框架下发挥桥梁作用40、、推动合作、构建有利于增长的税收环境的愿景。在主旨演讲之后,嘉宾们进行了讨论,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并就合作机制未来发展倡议进行审议。3.重要意义本次活动全面回顾合作机制建设历程,展望更加美好的发展愿景,以推动建立务实高效的税收合作机制,从而为建立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税收环境做出贡献。https:/www.britacom.org/zt/emby-visitedsect/(一)第六次主题日活动线上研讨会1.活动介绍第六次主题日活动通过在线研讨会和专题网页展示的形式进行,重点介绍拉丁美洲的税收征管措施和纳税服务举措等,搭建税企沟通交流平台。2.会议基本情况2023年11月16日晚,第六次税务部门41、主题日线上座谈会顺利举行,合作机制相关方共80余名代表参加,开展税企对话沟通。3.研讨情况主题演讲环节,乌拉圭税务局结合视频短片介绍了本国的集成平台优势,以及在改善商业环境和促进投资方面取得的相关进展,展示其吸引外商投资的便利化举措。厄瓜多尔代表介绍了本国税收制度,纳税服务措施以及强化部门合作,加强风险控制和国际信息交换等国际税收方面取得的进展。美洲税收管理组织就如何通过信息化提高税收遵从以及其在数字技术和税务管理等方面开展的工作进行详细介绍。互动问答环节,相关企业和希腊税务局代表分别就乌拉圭吸引外商投资的具体措施、支柱二的产生效力和提取发票数据、计算税额、退税额有关程序等提问,主讲国家代表逐42、一答复,互动氛围热烈。4.专题展示页面合作机制官网上线了第六次主题日活动专题展示网页,展示了纳税服务、投资税收优惠以及税收管理信息化等内容,以及此次活动的视频、宣传册和网页链接。网址:https:/www.britacom.org/zt/ThemeDay/SixthEVENT/5.研讨成果拉美地区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参与方,本次税务部门主题日活动,为该地区税务部门和企业提供线上交流机会,有利于各方建立信任、增进理解,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能力共同提升。(二)第七次主题日活动线上研讨会1.活动介绍2024年,合作机制以国别税务部门主题日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税务部门主题日系列活动成果43、,推动各方携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2.会议基本情况2024年5月29日晚,第七次税务部门主题日线上座谈会顺利举行。合作机制相关方共160余名代表参加,开展税企对话沟通。3.研讨情况主旨演讲环节,塔吉克斯坦国家税收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索列佐达阿尤布琼马鲁夫先生介绍了塔吉克斯坦税收征管信息化改革现状。塔吉克斯坦国家税收委员会副主席马利克佐达容克拉巴莱拉先生着重介绍了塔方在税收制度优化提升方面取得的相关进展,展示其吸引外商投资的便利化举措,包括简化税种、降低税率和优化征管流程等。塔吉“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四部分 会议和活动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44、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四部分 会议和活动情况2425克斯坦国家税收委员会特邀世界银行代表分享了世界银行与塔吉克斯坦合作的税务部门数字化转型项目,并就税收遵从风险管理和基于风险的自动退税系统展开详细介绍。互动问答环节,相关企业、税务部门和国际组织代表分别就在塔企业外籍员工社会税缴纳、预缴所得税计税依据、增值税差异税率实施情况、主管税务部门吸引纳税人使用数字税务服务的主要措施和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系统的适用范围等提问,主讲代表逐一答复。4.专题展示页面合作机制官网上线了第七次主题日活动四、“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工作交流活动1.活动介绍7月4日-5日,来自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中国45、澳门、中国北京、中国扬州的五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代表齐聚扬州,交流办学经验、分享教学资源。阿尔及利亚、乌拉圭等国家税务部门,美洲税收管理组织、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部分合作机制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部分驻华使馆的代表应邀参加活动。2.开展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代表合作机制秘书处秘书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作开幕致辞表示,合作机制成立5年来,“朋友圈”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带一路”倡议下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多边税收合作平台,为各方架起了一座促进经贸畅通、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新桥梁。联盟主席、“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澳门院长、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局长容光亮介绍,自2046、19年开始,联盟陆续设立五所“一带专题展示页面,通过视频和宣传册等形式,展示了塔吉克斯坦的税收政策、税收管理、纳税服务以及吸引投资和优化商业活动的税收激励措施。https:/www.britacom.org/zt/ThemeDay/SeventhEVENT/5.研讨成果本次税务部门主题日活动由塔吉克斯坦国家税收委员会主办,设置英语、俄语两种语言频道,方便各国税务部门和企业线上交流,切实完善税企交流平台。一路”税务学院,构建起覆盖英语、汉语、俄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地区的多语种培训机构网络。5年来,联盟积极为税务学院开发知识产品,发布课程体系,组织近20个国家(地区)财税部门和国际组织等超过1047、0名财税官员、业界专家等参与课程录制。截至2024年6月,联盟已依托五所学院举办线上线下培训活动130余期,培训来自120多个国家(地区)的财税官员超过5500人(次)。3.经验交流交流活动中,五所学院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所在学院的发展、建设和培训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院长、“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扬州院长李文涛介绍,扬州学院在机制建设、课程设计、知识产品开发等方面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积极助力国际税收工作和服务“走出去”企业,注重加强与“一带一路”其他学院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税务官员打造国际交流中心。容光亮介绍,澳门学院成立以来已累计举办12期税收主题培训,48、培训人员超过400名,还与横琴税务局合作开展跨境实地教学,取得良好成效。阿斯塔纳、利雅得、北京学院代表也在活动中介绍了办学经验和取得的成绩。美洲税收管理组织、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代表则介绍了与合作机制开展合作的机会和领域。活动期间,参会代表还围绕课程体系、师资团队、与国际组织合作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向联盟提出意见建议,并按照安排赴江苏省智慧税务体验中心进行了参观考察。https:/www.britacom.org/zt/Em-bassyVisitedSectYZtax/“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五部分 联盟建设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9、4)第五部分 联盟建设情况2627第五部分 联盟建设情况05 一、背景情况联盟作为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合作机制有关参与方依托已有培训机构或资源组成,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开展税收培训、学术研究、技术援助以及知识产品开发等,旨在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财税部门、国际组织、业界、学界等搭建互学互鉴、知识分享、能力建设、协同共治的实用平台,增进“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之间的税收合作,促进税收征管能力共同提升,成为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自2019年成立以来,联盟各方付出了积极努力,特别是依托各“一带一路”税务学院,立足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财税部门关切,高质量开展知识培训和学术研究,加大税50、收技术援助力度,强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交流互助,促进税收征管能力共同提升。截至2024年8月,共有20个国家(地区)的财税部门成为联盟成员,14个国家(地区)的财税部门、国际组织和学术机构成为联盟合作方。联盟成员国家阿富汗中国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索马里孟加拉国吉布提科威特卢旺达泰国柬埔寨加蓬中国澳门沙特阿拉伯乌克兰喀麦隆格鲁吉亚蒙古塞内加尔乌拉圭联盟合作方国家及国际组织安哥拉印度尼西亚南苏丹中国国际商会荷兰莱顿国际税法研究中心亚美尼亚伊朗塔吉克斯坦美洲税收管理组织维也纳经济大学奥地利和国际税法学院全球税收政策中心塞浦路斯新加坡非洲税收管理论坛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一)课程建设方面联盟坚持实际、实51、用、实效的目标导向,秉持科学、系统、包容的设计理念,契合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能力建设需求,紧跟国际税改前沿,形成并发布了联盟课程体系1.0版并不断更新。课程体系涵盖“税收制度、税收征管及数字化、税收营商环境及纳税服务、税收合作”4个主题,设置8个专题和27个子专题,开设65门课程。在此基础上,联盟邀请系统内外专家学者,对课程体系进行优化升级,确保课程架构更加科学,课程设置更加合理,课程内容与时俱进。同时,为了提升学员体验,联盟对线上学习平台进行优化,为线上课程添加了英文字幕。通过课程更新和技术创新,联盟为参与各方的税务官员打造一个富有系统性、专业性、开放性的学习平台。联盟课程体系税收制52、度税收征管及数字化税收营商环境及纳税服务税收合作税制介绍税收征管体系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设与优化国际税收合作国内税收共治纳税服务税收征管数字化国际税收规则介绍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其他税种税收征管体制税收征管制度税收营商环境指标建构与评价纳税服务综述大企业纳税服务中小企业纳税服务自然人纳税服务多边税收合作税收征管互助国际税收争议解决部门协作社会协作国内税收争议解决相关国家(地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经验介绍税收征管数字化基础理论税收征管数字化发展与应用税收征管数字化技术支撑税收大数据理念和应用国际税收协定国际反避税规则跨境所得税收管理BEPS行动计划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国际规则二、工作进展(53、二)联盟师资方面联盟不断壮大师资队伍,持续增强师资实力,切实保障各项培训活动高水平开展,取得高质量成效,在国际税收领域树立联盟培训专业口碑。继2022年组建首批专家师资团队以来,联盟秉持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以推进课程体系建设为契机,持续邀请更多具有深厚行业背景、良好专业素养和丰富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士共同参与联盟课程录制。据初步统计,共有来自18个国家(地区)税务部门、国际组织等超过100名税务官员、业界专家等进行了联盟线上课程视频录制,有效提升了课程品质,展现师资专业水准。联盟持续扩大师资队伍,邀请财税领域专家加入,为不同国家(地区)学员提供更丰富的学习资源。“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54、报告(2024)第六部分 工作组情况29“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五部分 联盟建设情况28(三)税务学院方面联盟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建设与发展,继成立中国扬州、中国北京、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中国澳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后,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在第五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宣布成立,构建起覆盖英语、汉语、俄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法语地区的多语种培训学院网络,辐射区域持续扩大。2023年9月至今,各税务学院有序开展研讨与教学工作,举办交流活动,加强合作力度。扬州学院以高标准、高质量为建设原则,在机制建设、课程设计、知识产55、品开发等方面打造共建“一带一路”重要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学院不断优化课程安排,承接多期税收主题研修班的现场教学工作;阿斯塔纳学院不断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密切合作,积极邀请国际税收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利雅得学院作为联盟在阿拉伯语地区的知识培训中心,2023年成功开展两期税收主题培训项目,标志学院顺利进入实地运转阶段;澳门学院在联盟指导下创新探索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开展跨境教学培训,并且挂牌成立了横琴校区。(四)培训和研讨方面联盟培训注重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契合全球经济形势和各国发展差异,专业性与实用性并重,培训主题基本覆盖实际税务工作的全领域、各环节。联盟累计举办培训活动140余期,培训来自56、120多个国家(地区)的财税官员近6000人次。联盟依托“一带一路”税务学院网站,围绕课程体系4个主题开展线上培训,及时收集学员反馈,优化培训课程,共促能力提升。联盟聚合多方平台和力量,延伸合作空间,创新培训模式,高质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成功举办多期线下税收主题研修班,联盟培训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联盟秉承开放、合作、共享的理念,不断优化培训体系,拓展合作网络,创新培训模式,为参与各方税务官员提供优质、高效、个性化的培训,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能力和水平提升,促进国际税收合作与发展。“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六部分 工作组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57、(2024)第六部分 工作组情况3031第六部分 工作组情况06一、成立背景二、组建情况为确保工作组的包容性和代表性,多数理事会成员和观察员都加入了一个或者多个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部分世界知名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也作为智囊团加入工作组,从专业角度提供相关意见建议。在历届论坛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治理能力,推动合作机制各方努力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合作机制各方共同制定且一致通过了 努尔苏丹行动计划(2022-2024),并将在2022年至2024年统筹推进 努尔苏丹行动计划(2022-2024)各项工作。考虑到各参与辖区税务当局的立场和相关各方的整体利益,为确保行58、动计划以包容且务实的方式实施,建立强有力的实施架构至关重要。为此,我们成立了四个工作组,为本行动计划的落实提供有力支撑,即:(1)提高税收确定性;(2)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4)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努尔苏丹行动计划(2022-2024)工作组工作组主席税务局/国际组织/学术机构专 家合作机制成员合作机制观察员提高税收确定性联合主席中国澳门印度尼西亚中国澳门印度尼西亚乌拉圭 柬埔寨阿尔及利亚安哥拉中国香港 孟加拉中国新西兰新加坡匈牙利亚美尼亚 意大利李金艳杰弗瑞欧文斯古列尔莫麦斯托史蒂夫范威戈尔凯斯范拉德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卢旺达阿尔及利亚柬埔寨安哥拉59、尼泊尔格鲁吉亚 阿联酋孟加拉国 乌拉圭 中国匈牙利亚美尼亚 伊朗美洲税收管理组织李金艳杰弗瑞欧文斯克里斯多夫桑格 大卫林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柬埔寨柬埔寨塞尔维亚 孟加拉阿联酋 中国匈牙利亚美尼亚 伊朗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 国际商会鲁普卡德卡克里斯丁凯瑟大卫罗森布鲁姆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中国中国柬埔寨 安哥拉塔吉克斯坦 孟加拉阿尔及利亚 格鲁吉亚卢旺达亚美尼亚 伊朗国际商会国际税收与投资中心鲁普卡德卡克里斯丁凯瑟 凯斯范拉德“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六部分 工作组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六部分 工作组情况3233三、运行目标(一)提高税收确定性160、.我们致力于推动建立清晰的国内税收法律制度和征管程序,确保税法适用的可预期性和一致性,税收征管的规范和统一。2.我们鼓励建立健全包括事先裁定和预约定价安排在内的税收争议预防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税收争议。3.我们鼓励建立并完善包括行政复议、法律救济、税收协定项下的相互协商程序等争议解决措施。4.我们致力于在制定和执行连贯一致的国际税收规则和指引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二)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1.我们鼓励根据本国发展实际,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税收信息化发展规划。2.我们鼓励发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方式,保障疫情及后疫情时代税收业务办理的连续性。3.我们夯实税收大数据基础建设,提高税收数据质量管控及分61、析应用的能力。4.我们尊重数据安全保护,建立程序以避免潜在的隐私泄露风险,并根据相关法律保护数据机密性。(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我们鼓励依据本国家(地区)实际情况,编写税收制度分类指引,按税种、流程、行业等多维度进行编写,方便纳税人便捷查询所需税收制度,采取适当措施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2.我们鼓励优化税收执法程序,公正文明开展执法活动,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3.我们致力于为纳税人提供精细服务,实行多税种同步征缴,简并征期、简化申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打造便捷化税收营商环境。4.我们致力于提升纳税人遵从度,打造公平化的营商环境。(四)加强62、税收征管能力建设1.我们将立足能力建设,加强联盟培训、研究和知识产品共享。2.我们将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持续了解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务部门的需求,确定培训主题。3.我们将针对不同能力层级的培训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4.我们致力于打造精品课程体系,着力打造一支包含多方师资力量的联盟授课团队,建设优质便捷的网上培训学习平台。5.我们将颁发培训证书,逐步将联盟培训打造成为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专业性的品牌。四、阶段性运行情况2023年9月以来,四个工作组聚焦重点任务,在各工作组主席的带领下,高效落实各项工作,通过举办业务研讨会、开展主题日活动、开展线下线上63、培训等方式,组织各方开展更多务实合作,获取前沿税收理论,学习最佳税务实践,有针对性的提升税收征管能力。(一)提高税收确定性工作组在联合主席中国澳门和印度尼西亚的带领下,聚焦税收争议解决、税收协定签订、预信息化发展方向,梳理各方面临的主要痛点难点,提炼数字经济下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的全球性问题。(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组持续推进税务部门主题日活动、刊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刊等重点工作。截至2024年9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特刊已收录刊发28篇稿件,分享各方先进经验做法。税务部门主题日活动分别围绕乌拉圭、厄瓜多尔、塔吉克斯坦等国家以及美洲税收管理组织(CIAT)等国际组织税收基本64、制度及其具体实施情况,为各国税务部门间互学互鉴提供机会,为税企沟通交流搭建新渠道,与各方携手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截至2024年9月,共举办七场主题日活动、发布11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特刊。(四)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工作组自组建以来,工作组主要从学院建设、师资培养、培训教学、课程设计等角度探寻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的方案。自联盟课程体系1.0版正式发布以来,工作组各参与方紧锣密鼓地展开对四个主题65门课程的筹备、录制、上线等工作。联盟与中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CICDC)合作举办多期线下主题研修班,切约定价安排、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等议题开展研讨,多次组织关65、于提高税收确定性的线上研讨会,通过交流税收确定性具体实践案例,持续提高税收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形成 提高税收确定性工作组报告(2022-2024)。(二)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组工作组通过召开“税收征管数字化”高级别国际研讨会、线上业务研讨会,调研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交流税收征管信息化先进经验做法,明确税收征管“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七部分 网站及期刊情况35“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六部分 工作组情况34实提升培训质效,为各方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搭建有效平台。第七部分 网站及期刊情况07一、官方网站建设为满足合作机制各参与方信息66、共享和交流需要,加大对合作机制宣传力度,打造合作机制成果展示的多样化、常态化载体,秘书处会同各方开发了合作机制官方网站(网址:w-ww.britacom.org)。官方网站的专题栏目、资讯发布、会议服务等功能持续更新,并设置了与28个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网站互链,持续提升实用性和专业性,扩大传播范围。另外,网站上线“一带一路”税法库模块,收集展示了20个国家(地区)的税收政策供访客参考,该模块后续将继续添加更多国家(地区)政策法规,扩大覆盖面。截至2024年8月,网站累计访问量超过24万次,访客遍布175个国家(地区)。同时,网站积极打造主题日活动专题,展示主题日活动成果。作为2022年创67、办的合作“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八部分 专家咨询委员会情况37“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七部分 网站及期刊情况36二、“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发展情况机制旗舰活动,税收征管主题日活动已成为税务部门和企业之间交流沟通的有效平台。截至2024年8月,合作机制成功举办了7场主题日活动,涉及包括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为促进合作机制长远发展,开辟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发布最新税收法规及征管提示的窗口,打造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务部门征管经验、最佳实践交流的平台,构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征纳双方联通的桥梁,合作机制自2020年起公开发行 “一带一路”税收(68、英文)期刊,出版周期为一年两期,包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目前已出版9期,主题分别为“全球各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税收政策及征管纳服举措”“提升共建 一带一路 国家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优化共建 一带一路 国家税收营商环境”“共建 一带一路 国家近期税收制度及征管改革动向”“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税收促进经济恢复增长的共建 一带一路 国家实践”“税收助力 一带一路 高质量发展”“共建 一带一路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举措”“合作机制:加强税收征管数字化”。作为合作机制的一项重要知识产品,“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税收领域互学互鉴、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为突出“一带一路”特色,对标69、一流出版水准,期刊编辑部广泛邀请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国际组织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领域的专家发表文章。期刊内容包括各投稿人的观点、对国际税务政策的解读、各国家(地区)或组织相关的税务实践经验等。其中,第8期期刊重点介绍中国香港等相关国家(地区)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的务实举措和扎实进展。第9期期刊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案例为基础,总结分析大数据模型、人工智能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多维用途与良好成效。后续,期刊将刊载更多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杰出见解和对“一带一路”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澳门、新加坡、缅甸、印度尼西亚、埃塞俄比亚、塞拉利昂、阿尔及利亚、沙特阿拉伯、伊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萨克斯坦、70、塔吉克斯坦、匈牙利、乌拉圭、厄瓜多尔、西非税收管理论坛(WATAF)、美洲税收管理组织(CIAT)等20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通过研究讨论当地的税收机制,合作机制各方广泛了解当地的税情介绍,深入了解税制安排,深化理解互信,为多边合作、共谋发展铺平了道路。第八部分 专家咨询委员会情况08一、委员会简介(一)委员会设置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合作机制理事会下设机构,由国际组织、学术机构、跨国企业及相关领域有所建树的知名人士组成,自愿就合作机制的运行为理事会提供无约束力的战略建议或意见。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应由理事会主席任命,任期三年,可连任。第一届论坛期间,理事会主席任命11名国际知名税务专家加入专家咨71、询委员会。此后,秘书处通过定向邀请、接受自荐及推荐等多样化方式,持续吸纳各界精英广泛加入、深度参与,丰富合作机制的开放性、包容性和专业性。目前,专家咨询委员会共有17名专家。(二)委员会工作自第一届论坛以来,专家咨询委员会与秘书处建立了常态化交流机制,共同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为充分发挥专家资源优势和专业力量、高效共建合作机制提供了实施路径和重要贡献。一是参与 努尔苏丹行动计划(2022-2024)工作组工作。随着合作机制建设的深入推进,专家咨询委员会共有10名成员根据其研究领域分别加入了 努尔苏丹行动计划(2022-2024)相应工作组,积极对其所在工作组的工作方案提出实施意见,并主动联络工72、作组主席及成员,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另外,各成员也为工作组研讨和各项活动提供支持,积极参与并做出有益贡献。二是参与第五届论坛筹备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各成员积极回应合作机制邀请,为第五届论坛筹备献计献策。一方面,共有8名专家应邀担任议题主持人、主旨发言人等重要角色,助力打造集经验分享、学习互助、专业点评于一体的生动局面;另一方面,结合国际发展趋势,各成员运用专业优势、敏锐视角和前沿思想,为论坛议题设计、嘉宾邀请等工作提供建议参考,有力推动论坛筹备工作。三是参与 “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创作。基于丰富的理论、实践经验和热忱的学术研究、创作精神,专家咨询委员会大力支持“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创73、作,为9期期刊贡献了40篇高质量稿件,涉及税收信息“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八部分 专家咨询委员会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八部分 专家咨询委员会情况3839二、成员简介化、税收争议解决等国际税收领域重点话题,文章案例详实、数据全面、分析透彻、理念新颖,为国际税收合作解难题、指方向、谋发展,得到各方广泛关注与高度评价。大卫林克毕马威全球税务和法律主管,毕马威全球管理团队成员。他对快速变化的税务环境有着重要而独特的见解,领导毕马威国际税收政策应对工作,该项工作涉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和其他超国家组织。大卫担任毕马威澳洲公司的交易咨询管理合伙74、人、税务和法律主管期间负责领导该公司的经济和税收中心,深度参与政府税收和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发展。他在税务咨询方面拥有20余年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在并购及跨国并购领域。大卫拥有经济学和法学学士学位,是澳洲特许会计师工会会员,也是税务学院的院士。巴巴通奥拉达波西非税收管理论坛执行秘书长,是西非税收组织在国际论坛发声的重要力量。他是注册税务师,作为管理者在尼日利亚联邦税务局工作超过20年,对税收系统的运行、纳税人关系管理和税企沟通等方面均有涉猎。克里斯丁凯瑟国际商会税收委员会名誉主席、西门子公司税务部门总裁,自2009年起担任西门子全球税务主管兼公司副总裁,常驻慕尼黑。他是德国工业联合会(BDI)税务委75、员会主席,任教于柏林自由大学(FU Berlin)和洛桑大学(UNIL)。克里斯托弗桑格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全球政府和风险税务负责人、安永欧洲等区域税务中心和英国地区税收政策负责人。克里斯在向各国政府提供咨询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包括担任英国财政部的商业税收政策负责人。他是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学会税务技术和监督委员会主席,也是其税收政策委员会创始人。他是财政研究所理事会成员,也是税务专业人事论坛的主席,该论坛就英国政府制定税务政策提供建议。克里斯也是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行业税收问题研究小组委员会的成员,并曾向多国议会和政府委员会提供过服务。大卫沃特金斯悉尼德勤合伙人,也是澳大利亚税务洞察与政策部负责76、人。他在多个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国际税务方面拥有超过35年的经验。经常参与澳大利亚财政部和税务局就税法立法修改开展的税务政策讨论和磋商。他曾先后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和纽约工作。埃德温维瑟普华永道全球税收政策副主管以及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以及欧洲公司的税务政策负责人。他拥有26年的荷兰政府工作经验和10年的私人执业经验,曾任荷兰财政部负责税收和海关政策与立法副司长。2012年至2014年,他代表荷兰参加经合组织财政事务委员会主席团,并担任经合组织税务与发展非正式工作组联合主席。古列尔莫麦斯托意大利皮亚琴察天主教大学国际税法和比较税法教授,迈斯托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曾任欧洲共同体事务部顾问、欧盟转让定价联77、合定价论坛成员。他是数个法律协会及税收法律期刊的编辑委员会成员,撰写了不少国际税收的书籍和文章,重点关注国际运输领域的税收问题。大卫罗森布鲁姆纽约大学法学院国际税收课程主任,曾任美国财政部国际税收事务部负责人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行动组织、世界银行东欧地区等组织和多国的税收政策顾问。他不仅有多部著作,还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曾在斯坦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哈佛大学和纽约大学等学术机构讲授国际税法。近年来,他作为专家参与了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发达经济体在国际税收领域的一系列工作。他拥有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位。杰弗瑞欧文斯维也纳经济大学全球税收政策中心主任,任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等组78、织的顾问,拥有英国管理会计师协会、国际公共财政研究所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他曾领导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务工作20余年,发起了与20国集团的税收对话,监督20国集团和经合组织制定了提高税收透明度的倡议,为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工作奠定了基础。他在很多专业期刊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并出版了大量书籍,包括经合组织税收方面的书籍。他拥有剑桥大学博士学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八部分 专家咨询委员会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八部分 专家咨询委员会情况4041李金艳加拿大约克大学奥斯古德法学院税法教授,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洛约拉法学院等法学院的客座教授,还是哈79、佛大学法学院的访问学者。她曾在加拿大财政部专家小组任职,负责审查税收支出,担任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加拿大审计局和司法部的顾问。她撰写或合著十余篇著作,涉及电子商务时代的国际税收、加拿大所得税法原则、加拿大国际税收与中国国际税收。凯斯范拉德荷兰莱顿大学教授,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和硕士项目主任,曾在30多个国家讲学,并经常在各类国际大会、代表会议、专题研讨会上发表演讲。他是国际财政协会的名誉会员、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董事会成员,积极参与组织内各项事务,曾担任荷兰上诉法院税务法庭的副法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收协定顾问。他的专著广泛涉猎国际税法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税80、收协定问题。马西奥费雷拉韦迪美洲税收管理中心执行秘书长,曾任巴西联邦税务局税务审计员。曾在制定和评估巴西税收政策方面担任巴西联邦共和国财政部部长顾问,累计在60多个国家举办的国际活动、税务会议上发表演讲。他拥有巴西利亚大学国际经济学和高级定量方法专业学位,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乔治华盛顿大学获得现代经济理论与实践硕士学位。帕斯卡圣塔曼瑞士洛桑大学税收政策学教授,布伦瑞克集团合伙人,曾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在推动经合组织税收透明度进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此前,他在法国财政部任职近十年,担任过各种职务,包括监督欧盟的直接税工作,推进财富税以及企业合并分立的立法等,还在担任能源监管委员81、会财务负责人期间引入了新的电费制度。他还是联合国税务事务国际合作专家组成员。彼得巴恩斯美国杜克大学国际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他曾在美国财政部税务政策办公室担任国际税务副顾问,此后加入通用电气公司,担任高级国际税务顾问职务,工作超过22年后退休。他拥有北卡罗来纳大学和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位。鲁普卡德卡史蒂夫范威戈尔斯特凡诺格里利尼泊尔税收专家,在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财产税、联邦财政体系、能力建设、纳税人教育等方面都有30多年的经验。他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在国内外发表过许多文章、出版了大量书籍。他曾在近30个国家担任税收政策和行政顾问,熟知各国税收体系,曾被尼泊尔政府任命为高级税收制度审查委员82、会主席及高级税收改革委员会成员。阿姆斯特丹大学国际税法教授,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董事会主席,重点研究税收政策、战略税收建议和税收争议。基于对税收协定及反避税规则的专业了解,他在荷兰议会两院、欧洲议会和巴拿马事务委员会中担任税务专家。他是国际财政协会常设科学委员会、荷兰分会会长。他撰写、合著了大量关于荷兰和国际税收的文章和书籍,并在荷兰和全球广泛开展演讲。他拥有纽约大学税务学硕士学位和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米兰比可卡大学国际税法教授,德勤国际税务合伙人。他曾在莱顿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等多所学府的高级研究项目以及国际财政协会、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等组织中担任讲师。他的研究领域涉及意大利税法、欧盟税法、税收协定、转让定价等方面,并撰写了大量相关文章、著作。他拥有意大利贝尔加莫大学博士学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八部分 专家咨询委员会情况“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4)第八部分 专家咨询委员会情况4243“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